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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来了!
众所周知,1+1=2,但你知道吗?有时候1+1>2 !
怎么说呢?举个例子!
比如,近期深圳市水务局与深圳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就能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保护的更大合力,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1>2 !
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
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
其治理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公益性
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管理
2022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水利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更好地保护涉水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为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协作机制
推动机制落地生根
市水务局多次组织相关人员
赴先进城市学习取经
并于近期联合市检察院正式印发
《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
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
快来看看有哪些具体内容吧!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发现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但对实施措施后仍不足以弥补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应联合检察机关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一、主要协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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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
应建立会商研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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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四、案件线索移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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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合调查取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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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情通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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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市水务局将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协作配合
进一步推动协作机制在我市落地见效
善用机制、会用机制、用好机制
真正让协作机制发挥效用
为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
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深圳市水务局安监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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